情侣间借贷如何认定(同居之间的转账是赠与还是借款)
- 新闻
- 2022-08-07 03: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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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从陌生人发展为恋人或者情侣之后,双方之间除了感情的互相给予,在交往期间免不了会产生一些经济往来。对于双方经济往来的性质,其中可能存在一些礼节性的相互馈赠和帮助,同...
两个人从陌生人发展为恋人或者情侣之后,双方之间除了感情的互相给予,在交往期间免不了会产生一些经济往来。对于双方经济往来的性质,其中可能存在一些礼节性的相互馈赠和帮助,同时也可能存在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的事实。从常理上分析,双方经济上的交往很可能通过微信、银行或者现金等多种方式进行,双方也不会将每一笔款项的性质或者往来痕迹全都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因此,双方感情好的时候你侬我侬,分道扬镳之后,难免会去计算经济账。分手后,对于之间经济往来给经济,双方各执一词。由于双方不会把每一笔经济往来的性质都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如何界定区分之间的经济往来性质确实有点难。笔者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
1、对于有借条或者欠条的经济往来的性质,毋庸置疑,是民间借贷。但是在借条或者欠条之外发生的借贷,借贷的金额如何确定,就要看双方作出意思的表示进行评判了。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双方在借条或欠条之外是金额,主张借贷一方通过提供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中有催要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方认可借款的金额或者多次提及借款或者欠款的金额借款方没有否认的,法院一般会认可微信或短信、电话录音中的结算金额作为借贷的总金额。
2、对没有借条或者欠条的经济往来的性质,赠予还是不当得利?在特定的时间、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金额则一般认定为赠予行为。特定时间一般指特殊节日、纪念日包括但不限于情人节、七夕、元旦、除夕等节日;纪念日包括周年纪念日。特殊金额一般指52元为倍数的金额、1314元、88元等特殊数字的金额。在双方交往中,双方之间支出的日常消费、旅游产生的费用,一般为互相之间的赠予。但超出日常消费、比如买房买车,在没有赠予协议等书面合同的情况,一般认定以彩礼,如双方未登记结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3、在双方无法证明是民间借贷、还是赠予的情况下,款项性质可能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定义是没有合法原因取得利益致使对方受损的法律事实。受损方要主张对方不当得利要提供证据,举证责任较重。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在情侣关系中,现在信用卡、网贷等各种借款方式较多,一方在交往过程中用另一方的信用卡消费,如果在交往过程中,未留下书面的协议,用卡的一方不承认,就很难了,有点消费时间跨度几年,就更难认定到底是谁在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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